L2:3-14/004繁:修订间差异

来自楞伽经导读
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
初始导入>Admin
导入1个版本
Admin留言 | 贡献
导入1个版本
 
(没有差异)

2021年1月15日 (五) 05:10的最新版本

【求譯】一切法不生,非彼外道宗,

    至竟無所生,性緣所成就。

【菩譯】一切法不生,餘見說不成;

    諸法畢不生,因緣不能成。

【實譯】一切法不生,外道所成立,

    以彼所有生,非緣所成故。

注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