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2:2-22/005简:修订间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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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月15日 (五) 05:09的最新版本

【求译】“又诽谤者,谓于彼所立无所得,观察非分而起诽谤。是名建立诽谤相。

【菩译】“大慧!何者是谤相?大慧!观察邪见所建立法不见实相,即谤诸法言一切无。大慧!是名建立谤相。

【实译】“大慧!诽谤者,谓于诸恶见所建立法求不可得,不善观察,遂生诽谤。此是建立诽谤相。

注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