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2:3-22/017繁:修订间差异

来自楞伽经导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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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月15日 (五) 05:10的最新版本

【求譯】因緣數和合,則有生有滅,

    離諸因緣數,無別有生滅。

【菩譯】諸因緣和合,有生及有滅;

    離於諸因緣,不生亦不滅。

【實譯】因緣共集會,是故有生滅,

    分散於因緣,生滅則無有。

注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