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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我[[anātman]]佛教小乘上座部最重要的概念和中心教义之一。又译 非我、非身 。 佛教[[三法印]]中有“诸法无我 ”(其余两个是“诸行无常”和“涅槃寂静”),意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[[因缘和合]],刹那生灭的,并无独立的实体及起主宰作用的我或灵魂。就客观世界来说,一切皆在不断的流变之中,决无坚实恒常的自体存在,即所谓“[[法无我]]”。就主观的人来说,既是由 五蕴 假和合而成,便也不会有永久存在的本我,无论是作为肉体人的一部分,作为假定的灵魂,还是作为灵—肉的统一体,此即所谓“[[人无我]]”。佛教的无我说与印度教本我真实不变,永恒存在,期与宇宙本体梵最终结合的理论是完全对立的。印度教认为梵我如一,而佛教则根本否定我的存在。但是佛教接受轮回业报理论。这样何为轮回主体便成了无我理论难以解决的问题。部派佛教曾对此展开过激烈的争论。犊子部提出与五蕴不即不离的“补特伽罗”作为生死转世的联系者,实际上承认了轮回与 解脱 主体的存在。经量部亦提出了“胜义补特伽罗”。大乘瑜伽行派的“阿赖耶识”同样是永恒相续,或陷于轮回业报,或在世间证得涅槃的精神依据。它们显然都已是对于原有无我说的修正。 P699 [[Category:百科全书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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