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楞伽经导读037/课后自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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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《楞伽经导读》测试题037= =='''一、填空题'''== == '''二、在线测试题''' == === '''选择题 '''=== <hr class=""> '''单选题(O字选项)每题2分;多选(口字选项)每题2分;判断题 每题1分''' '''提交后显示正确答案及部分解释,正确为绿色,错误为红色,底部显示得分/总分''' <quiz display=simple > {依照经文,“有二即堕分别相中”,只要二就堕入分别相。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对于“二”与“分别”,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二和分别是凡夫的两大基本特征。 +B、二时教法用二谛解构凡夫的二,得圣者的不二。 +C、三时教法用唯识解构凡夫的分别,得圣者的无分别。 +D、三时教法立足圣者境界讲的分别,是凡夫二的根本原因。 ||“有二即堕分别相中”,只要二就堕入分别相。二和分别是凡夫的两大基本特征。二时教法用二谛解构凡夫的二,得圣者的不二;三时教法用唯识解构凡夫的分别,得圣者的无分别。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“法”与“非法”,梵文是dharma和adharma,法与非法就是二,罗婆那王为什么要问这个法与非法的问题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因为法与非法这对二,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。 +B、因为凡夫分别相,都可以用法与非法这对二来表达。 -C、因为罗婆那王不理解法与非法,仅仅为自己而向佛陀提问。 +D、因为罗婆那王是代众生(包括今天的我们)而向佛陀提问。 ||法与非法就是二,罗婆那王为什么要问这个法与非法的问题?就是因为法与非法这对二,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,也就是凡夫分别相,都可以用法与非法这对二来表达。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法与非法,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,经文“有体无体,是实非实”,很好地划分出了法与非法的区别。对于法与非法的区别,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凡夫认为,凡夫境界的法是有体,非法是无体。 +B、凡夫认为,凡夫境界的法是实,非法是非实。 +C、凡夫认为,凡夫境界的法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实在的事物,非法就是凡夫的比量推理的观念。 +D、圣者认为,凡夫境界的法是虚妄的,非法比法更虚妄。 ||那什么是法?什么是非法呢?那么这句经文就是“有体无体,是实非实”,就很好地划分出了法与非法的区别。法与非法这对二,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。法是有体,非法是无体;法是实,非法是非实。法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实在的事物。非法就是凡夫的比量推理的观念。(后文:共相比自相更虚妄。)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对“有体无体”这句经文,理解正确的是哪些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“体”,梵文是svabhāva,通常译作“自性”,有自性就是存在。 +B、法是凡夫的现量感知到的实在的事物,法是有体、有自性,这里的法表示凡夫虚妄分别的存在。 +C、“无体”梵文是abhāva,就是不存在、无体性。 +D、非法是凡夫的比量推理的观念,非法是无体,这里的非法表示凡夫虚妄分别上的虚妄分别。 ||法与非法这对二,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。法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实在的事物,非法就是凡夫的比量推理的观念。法是有体,这个“体”梵文是svabhāva,通常翻译为“自性”。有自性就是存在,法就是有体性的、有自性的,因此法表示凡夫虚妄分别的存在。非法是无体,“无体”梵文是abhāva,就是不存在,无体性。(后文:无明凡夫比量的共相这个非法,其实是错觉里的凡夫的虚妄分别上的再一次虚妄分别,是虚妄分别的平方。)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对“是实非实”这句经文,理解正确的是哪些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“实”,梵文是bhautika,就是指由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元素所成的实实在在的存在。 +B、“非实”,梵文是abhautika,就是指没有实在的存在性。 +C、说凡夫境界的法是实,仅仅是凡夫认为它是实,与圣者的看法正好颠倒。 +D、说凡夫境界的非法是非实,仅仅是凡夫认为它是非实,圣者根本不认为有法的存在,何况非法。 ||法是实,这个“实”的梵文是bhautika,就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元素所成的实实在在的存在。非法是非实,“非实”梵文就是 abhautika,就是没有实在的存在性。(后文:佛陀认为法是遍计所执自性,认为法的存在只是错觉,非法,依然还是错觉。)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现量就是凡夫依靠感觉器官,对于具体事物的直接感知。以下哪些不属于凡夫的现量? |type="[]" coef="2"} -A、看见了桌子。 +B、构建牛顿经典力学。 +C、构建广义相对论。 -D、摸到了椅子。 ||什么是现量?简单地讲就是凡夫依靠感觉器官,对于具体事物的直接感知。比如说看见了这张桌子,摸到了这把椅子,这就是现量。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比量就是基于现量而有比度推理得到的结果。以下哪些是凡夫的比量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根据远处的烟,得出远处有火的结论。 +B、根据经验归纳,得出某个科学结论和方程。 +C、根据某人的反应,推测出他此时此刻的心理状态。 +D、根据某个科学归纳总结的结论,预测某些现象的发生。 ||什么是比量?就是基于现量而有比度推理而得到的结果。比如说看见远处有烟,就推测那里有火,这个有火的结论就是比量。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以下哪些例子,落入了凡夫境界的法与非法的差别范畴? |type="[]" coef="2"} -A、马与牛 +B、兔与兔角 +C、自相与共相 +D、经验感知与理性抽象 ||法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实在的事物。非法就是凡夫的比量推理的观念。兔与兔角这一对就是法与非法。自相与共相这一对法与非法。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对于自相的理解,以下哪些是正确的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自相就是具有自己的独特特征的相。 +B、自相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实在的事物。 +C、自相还有一个特点,就是变化。 +D、自相是凡夫境界的法,凡夫认为这个法有体、是实。 ||什么是自相?自相就是具有自己的独特特征的相。老李和老王的自相,是可以通过凡夫的现量直接感知到的。李和老王的自相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变化。自相是法。法是有体,是实。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对于共相的理解,以下哪些是正确的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共相就是对于不同的事物,推理抽象出的共同的特征。 +B、共相就是凡夫比量的结果。 +C、共相还有一个特点,就是不变。 +D、共相是凡夫境界的非法,凡夫认为这个非法无体、非实。 ||什么是共相呢?共相就是对于不同的事物,我们推理抽象出的共同的特征,也就是凡夫比量的结果。人这个共相无体非实,所以这个共相的人就是非法。这个共相也还有一个特点,就是不变。共相是非法。非法是无体,是非实。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对于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的自相与共相的差别,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自相与共相,是法与非法的差别。 +B、自相变化,共相不变。 +C、自相是凡夫现量的事物,共相是凡夫比量的抽象。 +D、佛法认为,共相与真相无关,共相比自相更虚妄。 ||自相与共相,这是凡夫现量的事物自相,与凡夫比量的抽象共相,这两者落入法与非法的差别范畴。自相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变化,共相也还有一个特点,就是不变。佛陀的观点是共相与真相无关,共相比自相更虚妄。 {基于《楞伽经导读》课程内容,对于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的法与非法的理解,以下哪些是正确的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法与非法是一对相待的名言,没有兔,就不可能有兔角的名言,没有自相,就不可能有共相的安立。 +B、法是凡夫虚妄分别所致,非法比法更虚妄。 +C、现象是自相,是法;本质是共相,是非法。 +D、佛法认为自相的法不真实,而共相的非法更远离真实,是增益上的增益,虚妄中的虚妄。 ||法与非法的总结:第一,法与非法是一对相待的名言。没有兔,就不可能有兔角的名言。没有自相,就不可能有共相的安立。第二,法是凡夫的虚妄分别所致,问题是非法比较于法,是更接近于真实,还是更远离于真实?共相比自相更虚妄。佛法认为自相的法不真实,共相的非法更不真实,更远离真实。共相非法是增益上的增益,虚妄中的虚妄。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变化的差异性,也就是自相是不真实的。他们把这个变化的差异性的存在,起名叫现象。多数古希腊哲学家又认为隐藏在现象之中,或隐藏在现象之外的,这个抽象出来的不变的同一性,也就是这个共相是真实的。他们给这个不变的同一性的存在,起个名叫本质,而且认为本质就是真相。 {很多人以为,非法比法更接近于圣者亲证的真实性。在过去的一千五百多年的佛教传承中,把非法当真实,比比皆是,这是对佛陀教法的最大的误解之一。为什么说这是误解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佛法认为自相的法不真实,共相的非法更不真实,更远离真实。 +B、共相非法是增益上的增益,虚妄中的虚妄。 +C、佛陀证悟的真实性是彻底地远离自相与共相二边,彻底地泯灭法与非法二边而显现的,所以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”。 +D、舍法是要舍法与非法这两种法,这是佛教的关键所在,这也是佛法区别于哲学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。 ||很多人以为,非法比法更接近于圣者亲证的真实性。在过去的一千五百多年的佛教传承中,把非法当真实,比比皆是。这是对佛陀教法的最大的误解之一。佛法认为自相的法不真实,共相的非法更不真实,更远离真实。共相非法是增益上的增益,虚妄中的虚妄。佛陀证悟的真实性是彻底地远离自相与共相二边,彻底地泯灭法与非法二边而显现的,所以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”。所以舍法是要舍法与非法这两种法,这是佛教的关键所在,这也是佛法区别于哲学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。 {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”,在《金刚经》中有完全相同的话。对于法与非法,在《金刚经》和《楞伽经》中的法义的区别,以下哪些理解是正确的? |type="[]" coef="2"} +A、《金刚经》这句话当中的“法”指的是佛说的法。 +B、《楞伽经》这句话当中的“法”指的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实在的事物。 -C、《金刚经》这句话当中的“法”与《楞伽经》这句话当中的“法”的法义是完全相同的。 +D、《楞伽经》这句话当中的“非法”指的是凡夫的比量推理的观念。 ||《金刚经》中有完全相同的这句话,但是《金刚经》中的这句话当中的“法”指的是佛法,这里不是,不要混。法与非法这对二,是描述凡夫虚妄分别所行境界差别的一对范畴。举例法与非法:兔与兔角,自相与共相。法是凡夫现量感知到的实在的事物,非法就是凡夫的比量推理的观念。 {佛陀认为法是遍计所执自性,认为法的存在只是错觉,从错觉里的自相,抽象出的所谓的同一性的共相——非法,这个非法,依然还是错觉。 |type="()" coef="1"} +正确 -错误 </quiz> [[Category:楞伽经辅导]] [[Category:楞伽经自测]] [[Category:楞伽经自测初级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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